• 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(第一批)名单公布

    各市工信局: 根据《追求卓越品质打造工业精品矩阵行动方案(2024-2027年)》(皖制造强省组〔2024〕5号)和《关于开展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(第一批)遴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企业申报、各市审核推荐、厅行业处室局推荐、专家评审、公示等程序,确定合肥市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“PowerTitan系列液冷储能系统”等30项产品为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(第一批),现予公布。 附件: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(第一批)名单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…

    申报通知 2025年6月5日
  • 2025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及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开展

    各市科技局、有关单位: 根据《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、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皖科区〔2020〕21号)和《关于〈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、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补充通知》(皖科区〔2022〕354号)精神,现就2025年度省级孵化器认定及众创空间备案工作通知如下: 1.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、众创空间进行申报,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、信用核查、材料审核、专家评审、实地核查、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。 2.认定(备案)采取网上申报方式…

    申报通知 2025年6月3日
  • 合肥市2025年度第一批科技攻关“揭榜挂帅”先进光伏及新型储能、新能源汽车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智能家电(居)主导产业领域榜单发布

    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科技部门,各有关单位: 合肥市2025年度首批科技攻关“揭榜挂帅”先进光伏及新型储能、新能源汽车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智能家电(居)主导产业领域榜单(市科技重大专项“揭榜挂帅”项目和市关键技术研发“揭榜挂帅”项目)已在“合肥科创大脑”平台发布,请有意向的单位积极揭榜。 一、揭榜对接流程 揭榜单位应为有能力解决榜单任务的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、新型研发机构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以及团队和个人等。揭榜单位和发榜单位应没有关联关系,无不良信用记录,且双方尚未对榜单任务开展研发。 关…

    申报通知 2025年5月30日
  •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

    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数据资源局,各相关单位: 根据《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合数〔2021〕139号)等文件要求,即日起组织开展2025年度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相关工作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应符合《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第二条和第五条相关要求,详见附件1。 二、申报时间 系统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12时,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24时。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数据资源局于6月30日24时前登录线上系统完成初审。 三、申报材料 企…

    申报通知 2025年5月27日
  • 关于2025年度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(第一批)拟推荐名单的公示

    根据《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》(皖经信中小企函〔2022〕140号)及《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市工信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(第一批)申报推荐工作。经企业申报、县区初审推荐、第三方审核、实地抽查和局长办公会研究,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从2025年5月22日至5月28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市工信局机关党委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处。 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处联系电话:055…

    申报通知 2025年5月23日
  • 合肥市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

    各县(市)区工信局、开发区经发局: 根据省工信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做好我市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申报推荐及复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条件 (一)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。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和产品条件应符合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企业函〔2025〕190号)以及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(工信部企业〔2022〕6…

    申报通知 2025年5月21日
  • 合肥市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

    各县(市)区工信局、开发区经发局: 根据《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》(皖经信中小企函〔2022〕140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及省工信厅《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有效期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复核范围 2013年至2022年(含)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参加本次复核。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不参加本次复核。 二、工作程序 (一)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。企业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…

    申报通知 2025年5月21日
  • 安徽省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

    各市工信局: 为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动态管理制度,按照《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》(皖经信中小企函〔2022〕140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,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组织各市对2025年有效期满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复核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复核范围 2013年至2022年(含)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参加本次复核。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不参加本次复核。 二、工作程序 (一)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采取线上填报方式。企业自愿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…

    申报通知 2025年5月19日
  • 安徽省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

    各市工信局: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《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企业函〔2025〕190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为做好我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推荐及复核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,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。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和产品条件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《通知》要求以及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中关于专精特新“…

    申报通知 2025年5月19日
  • 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

  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: 根据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现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企业申请要求 (一)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七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申请,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,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。 (二)企业只需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,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,即可完成申请。我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…

    申报通知 2025年5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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